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0年07月05日 星期一

经济补偿金该按什么标准发?

《工人日报》(2010年07月05日 007版)

去年我在一家运输公司找了一份工作。该公司一直按时给我们发工资,但是却未依法为我们缴纳社会保险。我认为社会保险是非常重要的权益,不能不缴。但我与公司几经协商,公司还是没有依法补缴我们的社保,为此我向单位提出了辞职。到辞职时,我在该公司一共工作了14个月。

请问,如果我辞职应得到多少经济补偿?

读者:王会

王会: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所以,你应得到的经济补偿金是一个半月的工资。

你可以根据你的工资数额计算你应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具体金额。

(孟珂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法院)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