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让我提供担保人合法吗?
《工人日报》(2010年06月28日 007版)
这几天我找到一份在超市收银的工作,还没上班,该超市负责人就告诉我,因为我的岗位特殊,担心我携款逃跑。因此,如果我要在超市干活,必须提供经济担保人,否则超市不能跟我签劳动合同。
请问,超市这样的要求合法吗?
读者:赵平
赵平: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具有担保性质的金钱或物品,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也有悖于平等、自愿建立劳动关系的原则。
因此,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经济担保人的行为是违法的。
(常治国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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