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0928件
《工人日报》(2010年06月26日 003版)
本报讯 (记者张伟杰)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6月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一年来人民法院审判毒品犯罪案件的有关情况,同时公布了4起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对这4起案件的制造毒品罪犯夏志军、何平全,走私、运输毒品罪犯王正元、朱玉峰,贩卖、制造毒品罪犯刘巍,贩卖毒品罪犯李德忠等6名罪犯依法核准死刑。
据介绍,2009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0928件,同比增长16.47%;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56125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7462人,同比增长8.78%,重刑率为31.11%,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4.81个百分点,对遏制毒品犯罪的发展和蔓延,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审判情况看,我国毒品主要来自境外,以“金三角”缅北地区为主,但在境内制造氯胺酮等毒品犯罪也形势严峻;涉案毒品中,传统毒品海洛因、鸦片的比重,2009年为58.79%,同比下降7.09个百分点,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等新类型毒品,2009年占39.72%,同比增长7.15个百分点,呈现毒品种类多、新类型合成毒品多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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