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发挥工会在推动科学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全国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营口召开
本报营口6月24日电 (记者郑莉 顾威)全国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今天在辽宁省营口市召开。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乔传秀出席开幕式并讲话,要求各级工会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王兆国同志关于要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一系列明确要求,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科学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乔传秀指出,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是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是保护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工会组织发挥作用、体现作为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乔传秀强调,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必须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一方面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加强科学管理和人性化管理,尊重职工劳动和创造,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实现体面劳动;另一方面要引导广大职工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学习技能、提高素质,为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多作贡献,坚持以理性合法有序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促进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共享、责任同担、互利双赢。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意愿要求,综合考虑地区、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通过协商找到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契合点,真正使职工通过协商提高工资收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又切实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做到科学合理有序。
乔传秀要求,要采取灵活多样的要约形式和协商方法,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要突出协商工资增幅和福利待遇,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突出协商工资支付保障,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对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企业、股份制企业,要突出理顺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提高职工工资在企业工资分配中的比重。当前,要针对外商投资、港澳台资、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不宽、作用不明显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推进。要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着力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积极探索解决劳务派遣工、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等群体的同工同酬问题,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工资集体协商带来的好处。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能否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会干部的能力和水平。乔传秀指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全面深入、健康顺利开展,不仅需要法律保障、职工认可,而且需要专业素质、协商协调能力;不仅需要满腔热情,而且需要协调沟通的智慧和技巧。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措施,下大力气努力建设一支懂法律、能代表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善于协商协调的工会工资协商干部队伍。乔传秀还就加强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组织领导、理论政策研究以及宣传工作等提出要求。
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主持开幕式。
辽宁省委副书记张成寅到会致辞。辽宁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王俊莲等出席会议。
两天的会议期间,辽宁省总工会、江苏省总工会、浙江省总工会、营口市委和市总工会等16个单位将先后介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经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分管集体协商工作的主要领导,驻会的全国产业工会和参加大会交流的部分市县、街道总工会等有关负责人20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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