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七成已侦破职务犯罪案件源于群众举报
《工人日报》(2010年06月22日 001版)
本报北京6月21日电 (记者车辉)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群众举报工作进行了情况介绍。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近几年,全国检察机关每年受理10多万件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举报线索,为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提供了大量案源。在检察机关立案侦破案件中,群众举报或通过群众举报深挖出来的职务犯罪案件占立案总数的70%。“离开了群众举报,我们的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高检副检察长柯汉民在会上表示。
柯汉民表示,检察系统通过完善制度来保护举报人的权利。举报的受理、登记、转办、保管等各个环节,检察人员都会严格保密,严防泄露或者遗失;同时不准私自摘抄、复制、扣押、销毁举报材料;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对匿名信函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不准鉴定笔迹;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等等。
最高检举报中心主任王晓新在会上称,从2009年1月至今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奖励举报有功者3000余人,发放奖金2亿余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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