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政府“撑腰” 工会主动作为
【加强工资集体协商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宜昌九成非公企业职工工资实行共决
初步实现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良性互动
本报讯 (记者王四新)6月12日,湖北省宜昌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罗志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宜昌市初步形成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良性互动,已经形成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范本,非公企业人均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上浮,即经济效益每增长1%,人均工资水平增长0.7%。近几年来,全市无一家非公企业因工资问题发生群体性劳动争议。
宜昌市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紧紧抓住工资收入这个事关职工经济利益的核心问题,着力推进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非公企业分配体制,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截至目前,宜昌市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非公企业2193家,签订率达到90%,职工收入年均增长11%。
近年来,非公企业成为宜昌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投资160亿元的三峡涂镀板、投资60亿元的深南玻等一批大型非公企业纷纷落户该市。宜昌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对推进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评选各类先进模范的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宜昌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廖达凤指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就要始终围绕“协商”这个核心,在企业兼顾效率的同时,实现工资分配的公平合理。近年来,对不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非公企业,宜昌市总工会提请市人大、市政协开展专项检查和视察,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到企业进行督办、限期整改,并由企业上一级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就建立工资增长机制进行协商,签订工资协议。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重要的是要有一支“敢谈、会谈、能谈”的职工代表队伍。宜昌市总工会拨出专项经费,举办系列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培训。同时,市总工会成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组,深入企业巡回指导。市总工会联合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根据《劳动合同法》制定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范本,要求非公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人均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上浮,即经济效益每增长1%,人均工资水平增长0.7%。
今年3月初,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工资协商如期举行。公司工会主席文革发言:“我们认为,今年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应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20%。”该公司总经理张金奎说:“工资肯定要涨,但上涨幅度过高企业受不了,我们本来是想保持上年的10%的增长幅度,鉴于职工生活困难,公司决定将职工工资增幅额度再提高2个百分点。”15天后,双方进行第二轮协商,达成增长15%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