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将境外人士纳入人口普查对象
《工人日报》(2010年06月10日 003版)
本报北京6月9日电 (记者张锐)今天上午,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顾兖州向社会各界通报了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情况。此次普查首次将境外人士纳入普查对象。
据了解,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预计历时三年时间。普查对象为在普查标准时点我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我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我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这里的“境内”指的是海关关境以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根据这一规定,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无论是大陆常住人口、港澳台侨人员还是外国人,原则上都属于人口普查对象。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首次将在京境外人士纳入普查对象。
此次普查采用按现居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同时,4月份以来,北京市、区县和街乡镇三级普查机构还开展了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地图绘制和建筑物核查工作。
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总计需要10万名普查人员。据顾兖州介绍,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除去中央补贴的部分,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经费预算为2.9亿元,其中一半以上用于10万名普查人员的聘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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