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资集体协商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沈阳市沈河区“两个监督”使维权难点变亮点
工资集体协商使该区餐饮行业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20%
本报讯 (记者顾威 通讯员樊虹)一向被认为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难点的餐饮业,在沈阳市沈河区却成了工作的“亮点”。究其原因,是因为该区总工会在这个行业建立起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七项制度、措施。这种监督机制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使老板的违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辽宁省总工会在近日召开的“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推广了该区的经验。
该区是沈阳市商业区,共有餐饮经营业户1018家,绝大多数是只有十几人、几十人的中、小型饭店,从业人员超万人。点多、面广、职工流动性强,维权难度大,使该行业一度成为不签订劳动合同、扣抵押金、超时工作等违法违规问题的“高发地带”。
近年,该区下大功夫将25人以下的小型餐饮企业职工全部吸纳入会,组建了66个社区餐饮行业联合工会。从2008年9月起,在充分调查、确定10个主要工种岗位工资的基础上,开始全面开展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为了让工资集体协商成果真正成为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伞”,该区总工会在企业内部大力推行《履约承诺书》制、职代会报告制、集体合同监督员制和动态协商联席会制,将监督的权力交给工会和职工,让老板接受来自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在企业外部,该区总工会向所有职工发放了《职工维权服务卡》,在“卡”上写明职工的权利及投诉电话等;聘请了100名以律师为骨干的劳动法律监督员,集体合同文本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由律师确认。同时,劳动法律监督员参与企业日常法律监督;区、街、社区分别成立职工维权站。在此基础上,由区总工会与区劳动保障部门及区、街、社区三级工会联合组成检查组,每年检查两次。对存在问题的,下达《履约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工会组织向区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依法仲裁。据介绍,仅2009年,劳动法律监督员协调解决劳动纠纷等85件,三级工会联合检查组共抽查企业158户,督促整改问题26件。
内外“两个监督”机制的建立,形成了在企业工会、职工有话敢说,说话管用的新局面。2009年11月5日,金鑫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员工李晓玉向沈河区总工会反映,餐饮部每天经常加班2小时~4小时,没有双休日,加班补贴很低。区、街两级维权站对该酒店联合进行调查后,与该酒店总经理约谈。总经理将餐饮部由原来的两班轮休改为三班倒,解决了加班问题,同时依照相关标准发放了加班工资。
截至4月底统计,该区餐饮行业集体合同签约率达到96%,工资集体协商使这里的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20%,履约情况职工满意率达到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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