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最高检迎来首个“检察开放日”
《工人日报》(2010年06月07日 006版)
本报讯 (记者田杰)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迎来首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来自媒体、高校、社区的60名代表参加了主题为“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张耕致辞说,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及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等职责。要监督别人,必须首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实施“阳光检务”工程,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不断丰富检察机关接受社会监督的途径,为人民群众亲身感受检察、理解检察、支持检察、监督检察提供了有效途径和重要平台。
参加此次活动的代表参观了人民检察史展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12309举报电话办公现场、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及网管中心,并观看了有关检察职能的电视专题片。
据悉,截至目前,已有18个省级检察机关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活动,其中,北京、广东、河南、山东四省(市)在全省(市)范围内统一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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