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畅通、便民、高效”新规
四川“省长信箱”设办结时限
本报讯 (记者高柱)“向省长投诉和求助企盼尽快办结并回复有了一个时限规定!”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为适应新时期群众信访工作的需要,着力建立畅通、便民、高效的“省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机制,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省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其中,要求对“投诉、求助类”的来信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回复。
《通知》明确省政府网“省长信箱”来信的受理范围:一是对该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对该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三是对该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有关政策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四是对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实际困难的救助,属于由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解决的有关问题;五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进行投诉的其他行政行为。
为强化对“省长信箱”来信的受理、办理、网上回复,《通知》明确,从接收到来信(含转、交办件)之日起,建议、咨询类的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求助类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回复,需要调查处理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情况特别复杂的在4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0天。不能按期办结的向省委省政府信访办报送有关情况说明。 对所反映问题处理不彻底而导致的重复来信,应当认真对待和处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答复来信人。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省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的领导,将“省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信访和群众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通知》同时指出,各级政府信访和群众工作机构应当督促检查重要来信事项的办理情况,对在来信办理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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