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大刀阔斧”的拆迁何时止
新闻——
据5月24日央视报道,河北邯郸广平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去年财政收入仅1.3亿元,但按照规划,今年实施的“11168”工程如果全部完成,县里将要投入20多亿元。近日,该县用10天完成33万多平方米的拆迁任务,使1000多户群众的房屋被拆,土地被征用,都是在没签订补偿协议、没对群众进行妥善安置情况下进行的。
据5月25日新华社报道,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另外,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紧急通知”能否终结拆迁“被自愿”
□刘义昆
“紧急通知”无疑是对当前拆迁状况的一个紧急纠偏。但笔者认为,“紧急通知”只是权宜之计。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曾使得人们存在一种乐观情绪,即希望借此彻底解决违法暴力拆迁问题。遗憾的是,通知发出6年后,一些地方的暴力拆迁问题依然存在。诚如专家所言,以通知形式规范拆迁问题虽然具有一定的意义,但要使暴力拆迁冲动得到遏制,恐怕还得依靠法治的力量。
暴力拆迁之所以长期存在,根源在于地方的利益诉求,在于“卖地财政”,以及约束不到位的政府权力。在此背景下,“紧急通知”即便措辞再严厉,恐怕仍难逃形同虚设的命运——既然法律法规都会被明知故犯,那“紧急通知”会被熟视无睹,应是不足为奇的。
政府拆迁为什么?归根结底是为了百姓福祉。程序合法、补偿到位,虽然可能导致拆迁效率降低,但却能保障拆迁户的合法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个国家而言,经济发展速度并不是惟一的目的。最为重要的是在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中,百姓得到实惠。
也许真的是像有人所担心的那样,一些地方趁着新的拆迁条例没出台,紧着拆呀,也就顾不得许多了。于是,“大刀阔斧”的拆迁闹剧一再上演。
鉴于此,盼望正在拟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能尽快出台,终结暴力拆迁、“被自愿”拆迁现象。
仅有“雄心壮志”是不行的
□陈一舟
如果公共财政有了钱,有能力进行大规模、系统性的城市建设,让城市“三年大变样”,没什么好说的,因为受益的是全体市民。但按照广平的规划,今年实施的“11168”工程如果全部完成,县里将要投入20多亿元。而该县截至去年初仍有5万多人没有摆脱贫困,去年全县财政收入只有1.3亿元,这么一点财政收入刚刚能维持运转,请问20多亿元的建设资金从哪里来?
在我看来,这更像是一种公权力推动、主导的“形象工程”,很容易因为规划发展的急功近利和后续资金的不足,而沦为“半拉子工程”,最终戕害公共利益。
干事情,仅有雄心壮志而不脚踏实地,是不行的。不切实际的“大规划”、“大发展”,可能满足的是一些人的虚荣,昭示着权力伦理的走样。在没有依法与居民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仅凭一纸拆迁通知就实施大规模拆迁,不知将法律尊严和公共权利置于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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