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时评】单靠地方政府难圆流动娃求学梦

难寻着陆点 漫画作者 李法明
近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称,有关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今年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分区域试点。希望各地申报改革试点,并提出方案。依照教育部下发的通知,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纳入教改“先行先试”范畴。
赋予流动人员子女平等的接受教育权利,是教改的重要目标之一。未来十年,也就是教改《规划纲要》提出的这十年里面,正是我国十二五和十三五要着力转变发展方式的十年,在这期间人们不仅关注GDP的增长,更关注国家公共服务能不能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均等化,公民权利和公共利益是否真正得到了尊重和重视,而这些都是流动人员子女得以在流入地升学考试的土壤。
任何改革都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在笔者看来,《通知》提出将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纳入教改“先行先试”范畴,出发点好,希图以均衡化的权利诉求弥合历史的伤口,显示了政府推进教育公平的决心。但是在执行上将会遇到两个方面的困难:
其一,地方政府申请“试点”的动力不足。敞开大门,让流动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参加考试升学,短期来看,不一定会对本地带来好处,对提高政绩并无明显的作用,地方政府缺乏主动申请的积极性。在当地的教育资源没有得到合理配置和优化建设的现实条件下,接纳数量庞大的流动人口子女参加升学考试,不仅可能会遭遇地方保护主义的阻力,也会有损当地户籍居民的既得利益。地方政府(尤其是发达地区)推进这项改革,势必需要力排众议,强力推进,地方政府能否有这种改革的魄力和勇气,对此笔者不敢持乐观态度。
教育部的官员透露,这一办法会选择二线城市试点。可是流动人口分布并不均匀,大部分集中在发达地区和一线城市,二线城市这一问题并不突出,即使“试点”,遭遇的阻力和困难也远比发达地区和一线城市小得多,无法为这些地方的改革积累足够的经验,提供有效的借鉴模式。“试点”的意义有限。
其二,仅靠地方政府,这一改革难以完成。流动人员子女在流入地考试升学难,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学籍管理体制建立在户籍制度之上,受到“学籍依附于户籍”的制度绑架。近几年一些有识之士呼吁不要把公民权利属地化,国家政府层面,也要求流入地向流动人员子女开放教育资源。但是,每个城市的容量是有限的,社会承载是有限的,把流动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都解决好单靠流入地政府,无疑是不现实的问题。流动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难,还因为会挤占当地有限的高考资源。目前的高考制度使得各地上大学的机会差异天壤之别,高校招生名额配置也不是地方政府就能说了算的。前有“户籍、学籍双认定”政策,后有为人诟病的高考制度,仅靠地方难有大作为。
因此,教育改革一方面要调动地方积极性,促使地方政府勇于“试点”,也需要 “自上而下”,由国家教育部门、全国高校、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之间共同努力,才能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在户籍制度、高考制度上作出相应改革,将扭曲的权利与福利全民均衡化,将“市民”身份上的教育特权公平剥离,按各地报名人数合理分配招生名额,这样流动人员子女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庶几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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