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法援为农民工千里讨薪
5月1日,以前从未享受过五一劳动节假期的民权县龙塘镇付庄村付均强等16名农民工,破例给自己放了假,在古都西安尽情地玩耍了一天。
此前,在民权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在西安市打工的这16名河南农民工讨回了被拖欠近10个月的24.6万余元工钱。
今年43岁的付均强,2008年3月开始带领家乡的15名农民工到千里之外的西安市打工,一直在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西安市碧水西岸南湖1号建设工地务工,从事室外不锈钢护栏的安装。
2009年7月5日,经结算后,16名农民工被拖欠工钱246760元,包工头潘土润出具了欠条。之后,在近10个月内,付均强等人多次向潘土润催要欠薪,但潘土润均以公司尚未结账为由予以回绝。
16名农民工又接连找广州住宅建设发展公司索要拖欠的工钱,公司则以工程承包给潘土润为由,让他们去找潘土润索要。
广州住宅建设发展公司和包工头相互推诿,付均强等人讨薪陷入困境。他们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找当地律师和法官咨询,仅代理费和诉讼费就需1万多元。
走投无路的付均强决定带着15名农民工兄弟的重托,返回家乡申请法律援助。
4月21日,在民权县法律援助中心,付均强哭诉了他15个兄弟的打工经历,请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
民权县法律援助中心立刻指派县148法律服务所主任王学田代理此案。接手该案后,王学田旋即展开调查,寻找案件突破口,并于4月24日和付均强一起赶赴西安。
在西安,王学田先找到包工头潘土润,了解到潘土润只是该工地A段的班组承包人,工程完工后,广州住宅建设发展公司一直未与其结账,导致付均强等16名河南农民工的工钱被拖欠。
随后,王学田又找到广州住宅建设发展公司驻西安市工程项目部经理骆某,协商调处此案。但骆某态度比较强硬,认为公司已将工程承包给潘土润,农民工应找承包人索要工钱,与公司无关。
协商不通,王学田拿出随身携带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读本,据理力争,指出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发包单位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面前,对方有所触动。王学田又和颜悦色地指出广州住宅建设发展公司作为一家国内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妥善处理劳资纠纷。否则引发诉讼,会损害企业的信誉和形象,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对方见王学田态度真诚,当场答应协商解决此事。
时隔一天,王学田再次找到该公司驻西安市工程项目部,进一步做调解工作,对方答应先支付10万元工钱。
又隔一天,王学田第三次来到该公司驻西安市工程项目部进行协商,对方深为其执著的精神所打动,同意在4月30日一次性结清所欠工钱,并签订了协议书。
当天,16名河南农民工如数得到了被拖欠的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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