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获赔65万元
有关方面已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工人日报》(2010年05月14日 003版)
本报郑州5月13日电 (记者肖树臣 通讯员余嘉熙)今天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商丘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背负“杀人犯”罪名、入狱10多年的河南农民赵作海获得国家赔偿及生活困难补助共计65万元。
5月9日,曾被认定“杀害”同村人的商丘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作海,由于“被杀害人” 赵振裳的突然回家,被正式宣判无罪释放。
赵作海回家后,商丘市政法委书记王建民于5月11日到柘城县老王集乡余庙村,代表商丘市委送来1万元慰问金,并向其致歉,承诺该市政法机关不会回避此次错案,会依法纠正这个错案。
据了解,河南省有关方面已启动了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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