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调处劳动纠纷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北京东城区总工会创建“拟立案”制度
《工人日报》(2010年05月10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吴晓向 实习生刘秋炎)日前,记者从北京市东城区总工会获悉,为及时化解和调处劳动纠纷,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该区总探索出一条为职工科学有效维权的新途径——建立“拟立案”制度,得到了职工认可和各方好评。在3个多月的时间里,东城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68件,结案200件,其中调解成功100件。
“拟立案”不同于一般仲裁立案的程序。它在劳动仲裁机构接到当事人申请时先不立案,而是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将案件先行转到区调解中心,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调解;经调解成功的不予立案,调解未成功再予以立案。
“拟立案”工作制度的建立,将调解设置为仲裁的前置程序,既缩短了解决劳动争议的周期,又极大缓解了区劳动仲裁的压力。同时,调解中心实行现场履行协议,保证调解效果。凡是调解成功的案件只要涉及现金问题,都要在调解员的监督下,双方当事人现场给付,并完成相关手续。既保证了实现权利的时效性,又避免双方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出现重复调解,有效解决了一直困扰在劳动仲裁和调解工作中的执行难问题。
外来务工人员徐世兰在某保洁公司上班1个多月,离职后老板始终拖欠半个月的工资。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走进了东城区调解中心,接案律师张海霞在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这家公司,由于没有劳动合同,案件在取证上难度很大,但经过反复调解,仅用3天时间就让徐世兰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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