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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5月08日 星期一

楼市新政执行力度引人关注

专家呼吁加快住房保障立法

本报记者 车辉
《工人日报》(2010年05月08日 003版)

今天下午的北京,虽然春光明媚,但却伴随着狂风不止。如同房产新政的实行,虽然前景明朗,却在一开始就夹杂着阵阵激辩声。

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网易北京总部,一场关于“二次房改与住房保障”的论坛正在举行。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论坛上,与会者的观点几乎一边倒地支持进行以推动住房保障为目标的二次房改。

其实,“二次房改”一直是人们关注的话题。

在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迟夙生、宗庆后等代表委员,就分别提交了深化二次房改和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的议案和建议,数百位代表委员建言支持“住房三三制”,建议国务院成立“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二次房改,提出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和“四定两竞公共住房改革”的具体方案,表达了社会各界的诉求。其中迟夙生代表领衔提交的《关于深化二次房改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的议案》共1.6万字,被称为万言议案。

两会后,北京随即出现地皮高价拍卖现象,同时房价掀起新的一轮高潮,社会反响比较强烈。针对此情况,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发布,要求各级政府从十个方面对楼市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治理和宏观调控。

4月21日,北京华远地产总裁任志强以《这只是个开始——我对国发【2010】10号文件的解读》为题在博客上发表长约1.3万字的万言书,点评国务院出台的住房新政,表达了开发商的诉求。

论坛上,《住宅立法研究》副主编李明认为,任志强和迟夙生的两个万言书都承认,目前的住房制度存在弊端,需要改革。均认为过度市场化使政府将市场化的商品房变为所有居民解决住房的唯一途径,必然让被排除于保障之外的民众没有了其他选择,只能进入市场去拼搏。应该问责的是政府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也应对此进行严格的考核。要明确保障的对象和保障的方法,而不是利用公权力借用保障性住房的名义实现收入再分配的利益集团的欲望。

他们的不同是,任志强认为,每次地方政府试图用行政权力对市场进行管制时,都会对部门的权利进行一次再分配,以增加权钱交易和腐败的寻租机会,让本来由市场决定的事情变成了由权力决定的事情。而迟夙生认为,应该加大交易秩序的监管:“对于违反规定非法获得城镇保障性住房、公共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农民宅基地者,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和国家财政开支人员按照贪污论处;其他人员按照诈骗论处。”严厉打击利用公权力和各种非法手段在保障性住房和公共住房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开发在论坛上表示,“房地产尽管带动经济增长,但对房地产的支柱产业地位宣传过高、扶植过多,必然会挤压制造业等其他实体产业,使资源配置失衡,经济面临结构性风险。”他说,“房价高涨与就业率下降已经现实地联系在一起,对整个经济环境已构成威胁。”他建议要推出国家住房制度,这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是向计划经济的倒退。

中国投资学会副会长刘慧勇则主张,应尽快实施住房保障法,用法律的形式纠正一次房改的缺点。“单位和政府双方都有保障住房的责任。住房保障法要规定居住是人的最基本权利,人的居住权是必须保证的,严格说属于分配范畴。房子的差距实际上是分配差距的表现。”

论坛结束后,李明对本报记者表示,房产新政是大势所趋,并已经在切实执行。破除阻力的办法就是看新政策的执行力与执行效果,“一是楼市新政执行力度,能不能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方领导追究责任。二是年内能不能出台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三是年内能不能出台《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全国人民意见。我们真心希望看到这3条都能得到落实。”(本报北京5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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