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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5月08日 星期一

“政策变得太快,大家都很紧张,索性花钱买个安心……”

京城经适房房主陷“经转商恐慌”

盲目办理在现行政策下麻烦不断 不少房主“自卖自买”完成“交易”,花钱“折腾”完却“后悔了”

■本报实习生 孙洪涛
《工人日报》(2010年05月08日 002版)

在朝阳区房屋登记权属中心门口,等待“经转商”的房主们疲劳地坐在台阶上,长长的队伍几乎将该中心“包围”了起来。本报实习生 孙洪涛 摄

5月6日,家住北京朝阳区三里屯的张女士一大早就来到了朝阳区房屋登记发证大厅,这是她连续第三天来这儿办理经济适用房改做商品房的手续了,但仍然没能够“排上号”。“后悔五一前刚听到传言的时候没有早来,结果政策一变大家都扎堆了,只好想别的办法了。”说话间,她正跟一家代办“经改商”的房产中介讨价还价,对方给出的全权代办费用是2000元。

张女士是为自己的儿子办理经济适用房改做商品房的,是许多五一后蜂拥办理“经改商”的人群的一个代表。笔者看到,偌大的登记大厅被来往忙碌的人所挤满,咨询处被团团围住,大厅外等待领号办证的人也排起了长队,一些房地产中介甚至临时在门外搭起摊位揽客,为那些没时间排队的上班族代办手续。

导致人群扎堆的直接原因是5月4日即“京十二条”实施头一天登记大厅门口贴出的一纸通知,通知要求满5年经适房上市交易的,交易完成后产权人应按一定比例补交土地收益款。这意味着此前朝阳区经适房改商品房的“同名变更”政策不再有效,只有交易后补交10%的土地受益款才能完成变更。“政策变得太快了,谁也不知道往后会怎么样,我身边住经适房的朋友都很紧张,大家索性花钱买个安心。”同样是来办理“经改商”手续的赵小姐告诉笔者。

“一改了之”问题多

“花钱不说,这太折腾人了。”家住望京南湖中园的刘先生说起自己的“经改商”经历仍满腹牢骚。“就是把房产证上我老婆的名字改成我的,连土地出让收入加契税,改这一笔花了7万多元”,刘先生80多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是在2001年购置的,现在用于自住。他对政策比较敏感,是在节前就办好经改商手续的“幸运儿”之一,可办完后却有点后悔了。没料到“不光是钱的问题”,他的儿子前些日子将马上要办好手续的按揭“婚房”挂在他的名下,以保留申请两限房的权利。“这下可好了,新政策规定每个家庭只能新买一套房,我自买自卖这边相当于新买了一套房。那边不让卖了,把房子收回了。我现在想买房都买不了。”刘先生欲哭无泪。

和刘先生一样遭遇麻烦的还有同一小区的王先生,他们小区全部为经济适用房,很多人同刘先生一样,仅仅是因为急于将经适房改为商品房,不得已只好自家人“自卖自买”完成“交易”。“感觉房价要降,本来打算趁着行情好把房子卖了,谁料到改商品房后产权期限要重新计,卖的话还要多交营业税,卖不了了。”王先生也是在2001年买的经济适用房,此前有规定商品房五年内转手要全额征收5.5%的营业税。“当初买政府的房子就是图个放心,没想到如今这么闹心。”王先生无奈地表示。

“经改商”需慎重

针对近期市民扎堆办理“经改商”现象和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问题,笔者走访了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家对政策有误读,以前北京各区县除朝阳、昌平外经适房改商品房基本不实施‘同名转’,这次朝阳只不过是和其他区统一。”对于流传甚广的“经适房可能停止买卖一说,此前北京市、住建部也给予坚决否认:“基本政策不会变,大家不必恐慌。”

业内人士指出,此轮政府出台政策目的是为了限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而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与此关系不大,国家政策力求稳定,况且2008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已经要求对新购经适房转卖收取70%的差价,现在没必要也不能再出台禁止经适房改为商品房的政策。

还有人指出,本次的“经转商恐慌”很可能是房产商在暗中推动,房产经纪公司一方面可以通过代理“经转商”赚鼓了钱包,另一方面又通过帮助客户代售“经适房”的方式囤积房源,与中央政府调控政策对抗。

作为持有经适房的居民来说,急于将经济适用房改为商品房不但要花费为数不少的一笔费用,在现行政策下还会招致许多麻烦,因此应理性考虑,避免盲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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