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强化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监督
《工人日报》(2010年05月03日 003版)
本报讯 (记者蒙景辉)为了加强玉树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接收有序、使用合理和程序规范,青海省纪委和监察部门在对灾区40多个州直机关、玉树县所属10个乡镇及19个抗震救灾片区救灾资金物资进行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日前又研究确定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5项措施。
这5项措施为,捐赠资金要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和统一使用;物资必须由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程序统一采购;物资的发放一定要公开、公正和透明;审计监察部门要全过程监督检查抗震救灾资金划转账户、抗震救灾物资采购和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工作;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意抗震救灾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畅通信息渠道,力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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