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的足迹 光辉的历程
——历届全国劳模大会回眸
这是一条洒满汗水和心血之路,也是一条充盈鲜花和掌声之路!
1950年9月25日至10月2日,距新中国成立整整一周年之际,464名出席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的代表汇聚北京,接受来自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最高奖励--全国劳动模范。自此,全国劳模大会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获得荣誉的最高平台。
走过60年的岁月沧桑,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14次全国劳模表彰大会——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召开在即。
在这一历史的节点,回眸全国劳模大会走过的历程,可以更加深切地感受与时俱进的劳模精神,更加真切地见证与时代同行的劳模工作。
我们看到,作为为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发挥了骨干、带头、示范作用。通过对各行各业先进模范人物的表彰和劳模精神的宣传,营造了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
我们看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劳模和劳模工作工作。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劳模工作都作出过一系列重要指示——
1950年和1956年,毛泽东同志两次出席全国劳模代表会议,在1950年劳模会上的祝词中,称赞广大劳动模范“是全中华民族的模范人物,是推动各方面人民事业胜利前进的骨干,是人民政府的可靠支柱和人民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
1975年5月,邓小平同志强调“在落实政策时,还要特别注意那些老工人、技术骨干、老劳模,要把这一部分人的积极性调动起来”。1978年10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国工会九大的致词中指出,“在党的领导和工会的帮助下,全国各民族、各地区、各工业部门的职工群众中都涌现了一批劳动模范和革命骨干,他们至今还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和团结的核心”,“要尊重劳动,鼓励先进”,“任何人对四个现代化贡献得越多,国家和社会给他的荣誉和奖励就越多,这是理所当然的”。
江泽民同志三次出席全国劳模表彰大会,并在1995年和2000年的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全社会都要尊重、爱护劳动模范”,“他们的思想和行动,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高贵品格。他们不愧为我们民族的精英、国家的脊梁、社会的中坚和人民的楷模”。
胡锦涛同志在2005年全国劳模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一代又一代先进模范人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铸就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伟大劳模精神”,“广大先进模范人物不愧为民族的精英、国家的栋梁、社会的中坚、人民的楷模”,“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都要学习劳模忠于党和人民的伟大情怀,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胜的坚定信念,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推进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劳模、爱护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风尚”。
我们看到,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劳模的工作、生活和学习,先后出台了提高劳模退休金、对劳模进行奖励、保障劳模就业、安排劳模体检和疗休养的政策等,切实提高劳模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自2003年起国家财政每年拨出专款用于解决部分劳模的生活困难,截至2009年底累计达4.4亿元。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劳模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提高劳模待遇。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以来各省(区、市)拨款3亿多元用于解决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
回首过去,是为了更好地展望未来。我们期待,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的胜利召开,必将开启劳模工作的新航程;伟大的劳模精神,必将成为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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