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音像单位涉嫌参制售盗版音像制品
国家版权局严打侵权责任人
《工人日报》(2010年04月19日 006版)
新华社电(记者璩静)记者日前获悉,国家版权局在世博会期间将对正规音像单位涉嫌参与制售盗版音像制品以及为盗版音像制品提供销售渠道的网上书店进行严肃查处,对部分单位和个人从事侵权盗版活动违法所得数额巨大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已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自3月5日“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以来,国家版权局经过对京、沪等地市场进行暗访后发现,一些盗版音像制品是由正规音像制作单位制作完成,拥有正规版号,并在正规书城、书店和音像店公开销售,这些盗版音像制品除未经权利许可之外,在出版、制售等环节与正版音像制品几乎没有区别,非常具有伪装性和欺骗性。此外,部分销售盗版光盘的网上书店数量较大且分散广,危害性严重。
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世博会期间涉嫌“买卖版号”并违反有关规定未履行进口音像制品报审程序的音像出版社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各地版权行政部门将责成网络技术服务商,删除或停止侵权盗版音像制品的网上销售服务,如果故意为网上盗版音像书店提供技术服务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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