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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4月15日 星期一

重庆打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果

文强被判处死刑

《工人日报》(2010年04月15日 004版)

本报重庆4月14日电 (记者 李国)今日下午,备受瞩目的重庆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文强及其律师当庭未表示要上诉。至此,历时近一年的重庆打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果。重庆市共抓获涉黑涉恶人员3348人,立案查办涉黑团伙案件63个、涉恶团伙案件235个,摧毁了14个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团伙,同时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记者今天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看到,从上午开始,法院门前便聚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和围观群众,希望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文强案”的最新消息。和2月初开审时一样,围观群众中,再次出现大量的喊冤者,他们带着控诉的材料向媒体记者展示,希望能得到伸冤的机会。

根据重庆警方通报,通过近几个月鏖战,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辉煌战果:14个主要黑恶团伙受到致命打击,首犯陈明亮、岳村、陈坤志、龚刚模、黎强、樊奇杭、王天伦等19人先后落网,100余名黑恶团伙骨干成员全部缉拿归案。其中,陈明亮、岳村、黎强等67名黑恶团伙首犯和骨干分子被法院审理后宣判。其中,陈明亮被判处死刑,黎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20万元。

除刚刚被判处死刑的文强外,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涉黑案早在今年2月24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决定对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同时对彭长健受贿犯罪所得的赃款471万余元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财产的差额部分460余万元予以追缴。

今天下午,与文强案同庭宣判的还有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罚金人民币220万元;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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