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博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工人日报》(2010年04月09日 001版)
本报上海4月8日电 (记者钱培坚)“各参展方在上海世博会上首次展出的发明创造自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在中国申请专利时不丧失新颖性,展出物品首次使用的商标自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时可以享有优先权。”在今天举行的世博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秘书长吕国强就上海开展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作了相关介绍。他称,上海世博会在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与执法工作强度是世博会历史上前所未有的。
2009年6月,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保护世博会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提出了自2009年7月至2010年10月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相关执法部门和18个区县制订了相应计划。去年,该市工商部门全年查处侵犯世博会标志专有权案件79件。上海海关积极推进世博会标志海关保护工作,查获深圳某公司出口假冒“海宝”标志的牙刷3万把。市城管执法部门暂扣假冒“海宝”4万余只。公安部门组织实施了“迎世博、保平安”打击整治攻坚战,根据新情况、新特点,着力侦破制假源头,端掉一批制假、售假窝点。上海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受理了4起涉世博知识产权案件,已审结3起。
此外,该市商务委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了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经营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细则。市工商局承办了国家工商总局主办的“全国工商系统商标战略暨世博会标志保护培训班”。上海世博局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署了《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音乐著作权合作备忘录》,成功解决了世博会期间使用音乐作品授权和版权费问题。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的协作,联合开展跨地区的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