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政府允许军警携带武器
《工人日报》(2010年03月23日 008版)
据新华社曼谷3月22日电 泰国政府为应对反政府集会示威而成立的维持和平行动指挥部22日决定,允许特定执行政府颁布的国内安全法的军警携带武器。
泰国陆军发言人讪森说,被允许携带武器的军警包括防卫政府机构和军营的警卫、巡逻警和安全检查站的指挥官。这些安全人员可以从现在开始携带武器,但在反政府集会示威地点周围执行任务的军警将仍然不允许携带武器。
讪森说,维持和平行动指挥部的这一决定是在“不怀好意者”过去一周内明显煽动动乱后作出的。21日晚,泰国曾发生两起针对该国国防部和国家反贪委员会的手榴弹袭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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