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宇委员:
立法打击“蹭网”等网络侵权行为
《工人日报》(2010年03月08日 006版)
新华社电 (记者程义峰 李亚红)计算机网络技术已渗透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因此成为新型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工具。目前,网络侵权、网络污染等违法犯罪行为大行其道。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认为,要进一步加快网络安全立法,加强执法工作力度打击各类网络犯罪行为。
刘红宇说,目前流行的“蹭网”行为,即利用“蹭网卡”工具,在未经他人允许的前提下,强行接入他人的无线网络,是侵犯他人网络使用权的新型盗窃行为,当前法律和司法实践均缺少对其的有效管制。“蹭网卡”是指插在电脑上,会自动搜索邻居的无线网络并破解其安全密码,强行“共享”无线网络的“无线网卡”。
刘红宇说,目前我国对个人信息商业价值的法律变化及私有虚拟空间财产权法律保护的理论研究几乎很少得到关注,《物权法》也没有将私有虚拟空间纳入到其规制范围。
刘红宇认为,我国目前与网络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有30多部,但是其中20多部是行政规章,立法不够系统,操作起来也比较困难,有必要推进《网络信息安全法》的出台,通过增强其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为依法治理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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