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重罚涉假三俱乐部
广州、成都降级 青岛受“极刑”
《工人日报》(2010年02月24日 008版)
据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记者郑道锦 公兵)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23日公布了对在联赛中有参与假球和贿赂行为的三支俱乐部的处罚决定,广州医药、成都谢菲联俱乐部受到降级处罚,而青岛海利丰俱乐部则受到了被取消注册资格的“极刑”。
广州医药俱乐部队由于在2006年中甲联赛第17轮和第19轮中分别贿赂山西路虎俱乐部队和浙江绿城俱乐部队,被处以降级到中甲联赛的处罚;成都谢菲联俱乐部队由于在2007年中甲联赛第21轮中贿赂青岛海利丰俱乐部队,同样被处以降级到中甲联赛的处罚。
青岛海利丰俱乐部受到的处罚在三支俱乐部中是最重的,被取消了注册资格,还被罚款人民币20万元,原因一是和《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中关于“不正当交易”规定的追溯时效有关,二是因为其在两场比赛中作假性质恶劣导致被并罚。除了在2007年中甲第21轮和成都谢菲联俱乐部队有贿赂交易外,海利丰俱乐部在2009年中甲联赛第18轮与四川西部智谷俱乐部队比赛中发生的“吊射门”事件,经调查有违背体育道德、体育精神的私下交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