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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2月24日 星期一

确保工资收入与企业效益协调增长

河南省总推出“集中要约行动”

《工人日报》(2010年02月24日 002版)

本报讯 (通讯员李承锦 记者肖树臣)为进一步推进建立企业、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使职工实现体面劳动, 确保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效益协调增长,河南省总工会20日决定,今年3月在该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月”活动。

按照要求,全省凡已经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正常生产经营,有劳动用工的企业,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没有签订集体合同的;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50%职工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50%的;已签订的集体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或者集体合同中对于劳动报酬没有明确规定的;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小企业相对集中和行业集聚的地区,用人单位未组建工会不能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乡镇街道和行业,都将启动要约行动。

针对企业盈亏和一些非公中小企业职工工资偏低等实际问题,河南省工会把围绕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支付办法、工资水平、工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等方面作为行动的重点。要求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水平、奖金分配、补贴和福利等开展要约协商,重在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生产经营比较困难和效益较差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支付办法、离岗职工生活费等开展要约协商,重在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非国有企业重点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水平及最低工资标准等开展要约协商,重在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总额随企业效益增加而相应提高等问题。

河南省总工会法律部负责人介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月”活动,旨在进一步激发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商的内在动力,推动全省工资协商要约的全面开展及建立,确保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效益协调增长,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按照河南省总的计划,2010年,全省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要达到已建工会企业总数的70%,覆盖职工总数80%,力争做到应约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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