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职工为中心全面提升工会组织吸引力
北京:工会三级服务体系“有求必应”
同时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了全覆盖劳动争议调解网络
本报讯(记者车辉 吴晓向)“原来工会工作可能更多表现为搞活动,而现在我们主要以服务为导向。”面对目前北京市70%的职工工作于非公企业、职工的困难和诉求不断出现变化的新形势,北京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韩子荣称,在新课题面前,市总积极探索社会化工作模式,努力建设服务型工会,使全市工会工作呈现生机勃勃的新局面。
由于新经济成分的不断发展,工会原有的工作体系难以全面覆盖职工群体。北京市总提出以服务吸引职工,以服务维护职工权益,以服务覆盖推动组织覆盖的工作思路。为此,他们在完善市和区县职工服务(帮扶)中心的基础上,加快在企业和职工相对集中的街道乡镇建立工会服务站,积极推进商务楼宇、工业(科技)园区和社区、村一级工会服务站的建设,形成三级工会服务体系。通过三级服务体系,广泛开展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互助保障、帮扶救助、工会组建等项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已经建成各类工会服务站532个,基本实现了工会服务体系的全覆盖。同时,市总还建立了一支由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助理员、普通助理员、社区工作者、协管员等1100余人组成的工会工作者队伍。
北京市总依托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建立了由12351职工服务热线和12351职工服务网站组成的覆盖全市的信息网络。按照“热线一拨就通,咨询有问必答,求助有求必应”的要求,及时了解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送,及时开展服务帮助。
为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保障职工权益,北京市各级工会组织从改变封闭式工作运行模式入手,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构建社会化维权模式。他们联合社保局、司法局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在市和区县两级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街道乡镇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同时把重心投向企业,在局总公司一级工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大型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制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网络。
在此过程中,为解决工会法律专业力量不足问题,市总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具有良好资质的律师事务所签约,选派专职律师和法律志愿者进驻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和基层工会服务站开展法律服务。近两个月来,已接待职工法律咨询4000多人次,代理职工劳动争议90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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