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将进入荷兰初中教学大纲
《工人日报》(2010年02月20日 007版)
本报讯 近年来,随着中荷两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日益加深,“汉语热”在荷兰持续升温。日前,荷兰课程编制研究中心将汉语考试列入了新公布的初中教学大纲方案中。
根据这一方案,汉语将成为荷兰初中毕业生的考试科目之一。作为推广汉语的第一步,从今年起,荷兰将首先在8所中学中开设汉语考试科目。初三学生在毕业会考时可自愿参加汉语考试,但汉语暂不作为初中的正式课程,其成绩也与高中入学资格无关,毕业文凭上仅标注汉语考试成绩,证明他们参加了汉语考试。
方案获得通过后,汉语将与其它重要现代语言一样正式进入荷兰的教育系统。
随着近年来荷兰“汉语热”的不断升温,荷兰普通中学和中文学校学习汉语的学生人数逐渐增加。据统计,目前开设中文课程的荷兰普通中学已有30多所。作为试点,2007年,荷兰教育部还首次批准荷兰著名中学——希尔弗瑟姆市立中学把汉语列入高中会考科目。(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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