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欠薪问题不能屡屡成为节前的社会热点
我们不可忽视根治欠薪的制度执行问题,即如何将短期化、行政主导型的治理欠薪,转变成常态化、制度化、法律调节型的治理欠薪,如何将一些解决欠薪的措施落实到位,避免停留在每年的节前严格、节后松懈的局面,如何将预防和管理、惩罚结合起来,综合解决欠薪难题
国务院办公厅2月5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通知强调,地方政府未能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除极特殊的项目外,一律不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对有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不得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和为其办理用地手续。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业企业,要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春节前对欠薪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已经有几年了,各级地方政府采取了多种手段防止企业恶意欠薪,如建立举报投诉工作制度、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处理拖欠员工工资争议案件的“绿色通道”、曝光恶意欠薪企业等,成绩有目共睹,但在一些地方欠薪问题依然存在,恶意欠薪现象没有根绝。
欠薪问题,不仅损害了打工者的合法权益,也给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如何从源头上建立预防欠薪的长久之道,是我们需要共同思考的问题。
欠薪问题多年未能彻底解决,有专家分析其主要原因是,对恶意欠薪的严打不够,对欠薪者的法律追究不够,一些地方对解决欠薪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执行政策不深入等。因此,有人提出加大恶意欠薪的法律惩罚力度,建立“恶意欠薪罪”,对恶意欠薪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对执行不力的地方政府进行责任追究等措施。这些分析和建议都有一定道理。
与此同时,我们不可忽视根治欠薪的制度执行问题,即如何将短期化、行政主导型的治理欠薪,转变成常态化、制度化、法律调节型的治理欠薪,如何将一些解决欠薪的措施落实到位,避免停留在每年的节前严格、节后松懈的局面,如何将预防和管理、惩罚结合起来,综合解决欠薪难题。
比如,在预防欠薪环节,建立工资拖欠预警机制,特别是对于一些存在欠薪问题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实行薪酬发放动态监测,将薪酬发放与社保征缴、税收管控等措施结合起来,及时发现欠薪,使一些用人单位不能欠薪;比如,在惩罚欠薪环节,实行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有欠薪行为的企业实行市场准入限制、经营资格年审,以及公开曝光等措施,惩罚违规企业,使一些用人单位不敢欠薪;比如,在救济欠薪环节,对受到欠薪损害的打工者,应通过“审结连动”、费用减免、法律援助等措施,使一时拿不到工资的打工者有一个生活过渡期的保障,从而防止暴力讨薪事件的发生;比如,在监管欠薪环节,对一些解决欠薪问题不力的地方,上级相关部门可以通过项目审批限制、政府公共工程延期、减少项目资金支持等措施,督促其完善监管,对一些疏于管理的人员,应通过责任追究,督促其恪尽职守。其中,尤其要当心一些地方出于加快地方城镇建设、为“政绩工程”建设创造“宽松环境”等考虑,不顾当地经济实力状况,盲目上马大型工程,形成拖欠工资现象。
从源头上解决欠薪,必须通过分解监控环节、加大惩罚力度,从源头监控、过程监管、风险惩罚、司法救济等多环节着手,让欠薪问题不再屡屡成为节前的社会热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