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0年02月08日 星期一

4天时间11条生命被夺走,整治意见从研究到通过仅用一周

合肥:“急行军”式行政治“三车”

本报记者 陈华
《工人日报》(2010年02月08日 001版)

1月31日上午,合肥市政府一间会议室内,气氛紧张。一场非同寻常的市政府常务办公会正在这里召开,会议的主题是讨论即将出台的《关于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运营综合治理的意见(试行)》。市政府7位副市长和30多名市直部门负责人悉数到场。

合肥市市长吴存荣语气激烈:“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不怕议论,心中始终掂量到底孰轻孰重:是人民利益为重,生命安全为重,还是小集团利益为重?”他要求当天下午必须将《意见》讨论出结果,当天晚上出台正式文本,第二天开始实施。同时,相关的处罚细则也要在一周内出台。

正如参加会议的一位市直部门负责人所言:整治“三车”已经时不我待。1月24日下午,这份《意见》刚刚开始由合肥市法制办以及部分法律专家着手研究,仅仅一个星期的时间,《意见》便得到讨论通过并且付诸实施。这种“急行军”式行政的背后,透露出该市已经砸出了整治疯狂“三车”的重拳。

疯狂“三车”屡造事端

混凝土搅拌车、运料车、渣土车这三种工程车辆,行驶在拥堵的城市道路中,不仅容易造成环境污染,而且经常导致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在如火如荼的城市建设过程中,全国很多地方都遭遇过类似问题。在合肥,这种问题尤为明显(参见本报2009年8月17日报道《合肥:十部门为何管不了“霸王车”?》)。

去年以来,合肥市多个部门采取多种办法,联手整治“三车”违规行为,不过方式效果并不十分明显,当地媒体有关“三车”造成交通死亡事故的报道屡见不鲜。据统计,在今年1月10日到13日这短短的4天时间里,合肥市就有11条鲜活的生命被“三车”车轮夺走。

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三车”整治迫在眉睫。1月24日下午,合肥市再一次召开“三车”整治专题会议。自1月14日以来,这已经是政府就“三车”整治召开的第三次会议了。吴存荣在会上谈起“夺命三车”时,十分愤慨:“三车”嚣张肇事,是可忍,孰不可忍。

在这次专题会议上,合肥市明确了“三车”的主要监管部门:整治期间,混凝土搅拌车由建委牵头管理、运料车由交通局牵头管理、渣土车由城管局牵头管理。

为此,市城管局在每个建筑工地上派驻三人,检查渣土车车厢有无覆盖、车轮有无清洗、车辆有无超载;市建委要求每家混凝土车企交50万元的风险抵押金,并将违规车辆清除出市场;市交通局执法队全天候上路巡查。

由于“三车”涉及多个利益主体,单纯依靠执法部门的围追堵截仍然很难彻底杜绝违规,因此,在此次专项会议上,市政府决定出台治理“三车”的长效方案。

尽管全国还没有一座城市出台专门的“三车”管理规范条款,但是吴存荣仍然表示合肥市要“在摸索中前进”。

既治车子也治车企

在1月31日提交市政府常务办公会讨论的《意见》稿中,记者看到了这样的表述:“企业车辆按照规定安装GPS监控设备,在驾驶室顶部、车身或者车厢后部、侧面等部位喷涂号牌放大号码和企业名称。”

据了解,此番综治“三车”,合肥市不仅有“挂上反光超大号牌,打开GPS,指定行驶路线,安全员沿途跟踪,严格限速标准”等治理行为,更有“彻底打破‘三车’计件工资制,定期曝光、驻企指导”等针对企业的治理措施。

按照《意见》,“三车”企业不仅有责任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而且在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时,企业不得承担这部分罚款;同时,车主和企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将从根本上杜绝“三车”出事后,车主和企业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

同时,该《意见》还指出,“企业不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和企业用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驾驶运输车辆”,“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与休息制度的,应当合理确定驾驶人的运输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并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其中计件工资在驾驶人劳动报酬中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30%”。

“我们不要无休止地讨论,任何事情都不是通过讨论就能解决掉的!”据了解,近日,合肥市已经对一家交通肇事的混凝土搅拌车所在公司,开出了首张高达30万元的罚单。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