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重庆黑帮“保护伞”文强等人庭审
重庆“打黑大审判”2日进入黑恶势力“保护伞”审判阶段。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开庭审理前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及其手下的“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重庆六大“黑帮”“保护伞”文强被指控涉嫌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四项罪名……
昔日“打黑”能手成黑帮“保护伞”
今天的文强,戴着黑框眼镜、身穿长黑棉衣和黑裤,坐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裁决,他因包庇、纵容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陈明亮、马当、王天伦为首的重庆六大“黑帮”而落马。这六大“黑帮”纵横重庆黄赌毒枪犯罪领域、垄断生猪收购市场长达8年,而这8年正是文强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履职时间。
10多年前,主管刑侦工作的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曾因打黑成名,震惊全国的重庆警匪枪战、重庆抢劫运钞车案、抓获张君……文强曾多次成功指挥侦破重大案件。2000年底,文强升任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被委以重任的文强没有继续在严厉打击黑恶犯罪、保一方百姓平安上履行职责,而是选择了与黑恶势力“结盟”的黑白勾结之路。
2009年8月,在声势浩大的打黑风暴中,调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的文强被立案调查,其充当重庆黑帮“保护伞”恶行浮出水面,重庆打黑行动进入“深水区”。
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至2009年,文强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多次收受20多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1600余万元,其中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黑金”78万多元,“卖官”收受贿金880余万元,帮助多家企业和个人承揽建筑工程、逃避涉嫌故意伤害、职务侵占等公安侦查,从中收受贿金630余万元。另查明,文强有1000余万元不能说明财产来源。
从庭审透露的信息看,一些人为了职务升迁,给文强“上供”时各出奇招,现金、名表、名酒、字画、石佛头……曾出任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政委、经侦总队长的赵利明费尽心思弄到一幅张大千真迹青绿山水画送给文强,价值364万元。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原副总队长罗力每年春节送给文强的拜年费达10万元。重庆市劳动教养管理局原副局长冉从俭是向文强“砸”钱最猛的一个,他因表现不好,重庆市司法局已开会决定将其下派基层,冉从俭为保住官位将50万元现金装在麻袋里送给文强。
公诉人还指控,2007年,文强结识了1986年出生的在校大学生巫某,多次向巫某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到其拒绝后,文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巫某发生性行为。2008年,文强又两次利用巫某不敢抗拒心理,在五洲大酒店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
面对被指控的受贿罪等四项罪名,文强在庭上表示,被指控的部分事实属实但否认自己是黑帮“保护伞”,对强奸罪不予承认。
面对公诉人针对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事实的发问,文强回答说:“我去过位于海逸酒店的豪诚国际会所和大世界酒店的云梦阁唱歌、喝酒,也收过王小军、马当送的钱,但是我不知道这里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因为按职责划分,对这些娱乐场所的日常管理属于渝中区分局,不属于重庆市公安局,我也没有接到相关的任何举报,查禁这些黑恶团伙不属于我的职责。”
随后,检察员表示,鉴于文强当庭供述与之前供述的不同,公诉人暂停发问。
“三大金刚”保护下的“流氓经济”
2日出庭受审的黄代强、赵利明、陈涛,人称文强座下的“三大金刚”,他们先后把持着刑侦、经侦、禁毒、治安、交管等关键执法岗位,为黑恶犯罪撑起强大的“保护网”,放纵黄赌毒等“流氓经济”。
据指控,2006年-2009年,黄代强利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副总队长的职务便利,为王小军、龚刚模、王天伦为首的三大“黑帮”提供非法保护,当重庆市公安局刑警一支队查办王天伦团伙实施故意伤害案时,黄代强向文强提出将该案转移到自己分管的三支队办理,致使查禁工作严重受阻。
2004年以来,“黑赌教母”谢才萍开设赌场十多个,谢才萍除了有丈夫哥哥文强大靠山外,在重庆市公安局担任要职的赵利明为她逃避处罚更是不遗余力,让谢才萍等人聚赌、“放高利贷”、“嗑药”、打警察等恶行有恃无恐。
重庆最大的色情窝点“亮点”茶楼,8年未受到查处,便是得到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的庇护,以王紫琦为首的黑帮以毒打等手段控制400多名年轻女孩卖淫,多名妇女受伤致残,2名妇女精神失常。
庭审中,黄代强被指控涉嫌受贿184万余元,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高利转贷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5项罪名;赵利明被指控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贪污罪,介绍贿赂罪等5项罪名;陈涛被指控涉嫌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等3项罪名。
(据新华社重庆2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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