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941件,涉及16136人次
烟台劳动仲裁为劳动者挽回亿元损失
《工人日报》(2010年02月01日 006版)
本报讯(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崔浩)2009年,山东烟台市两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941件,仲裁涉及16136人次,其中集体争议案件234件,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0504亿元。
据烟台市劳动仲裁委统计,该市去年两级仲裁委立案受理的申请仲裁案件具备如下特点:仲裁标底小,事件复杂程度高,仲裁案主要发生在劳动用工合同终止、调岗、减薪等方面。
该仲裁委负责人介绍说,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力成本,规避缴纳社会保险,采取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或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以及制作多套职工花名册、工资表规避劳动监察部门的检查。一些劳动者为了保住工作往往接受了用工单位的这种作法,但这为日后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设置了重重困难,也给仲裁办案人员取证、审理带来难度。
记者从烟台市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公布的数据看到,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员工在维权方式上也有所变化,他们一改过去“单打独斗”的作法,转而采取“集体行动”,将用工单位推上被告席。资料显示,该市2009年比2008年集体维权案件增加了1.1倍。据了解,引发集体争议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拖欠员工的劳动报酬及拒付经济补偿金和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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