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让我吃上定心丸”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两年来,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乃至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日益凸显。在当前举国都为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面胜利、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共同努力的背景下,进一步推动《劳动合同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十分必要和迫切。
为此,本报从今日起推出“我与《劳动合同法》”专栏,通过对劳动者、企业家、工会干部、劳动执法人员、维权律师等不同身份人士的所闻所见乃至亲身经历的真实记录,客观地反映《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推进实施还应作出的努力。敬请读者关注。
当记者走进河北省冀中能源集团公司邢东矿职工食堂时,身穿白色工作服、头戴工作帽的李保合,正和七八个同事在紧张地忙碌着,有的在蒸馒头,有的在炒菜,有的在搞卫生。他们虽忙,但个个脸上笑容可掬。
李保合正烙着“草帽饼”,待我们说明来意,爽快健谈的她很快打开话匣子,聊起她这两年来与《劳动合同法》的“亲密接触”。
“像我们这样打工的,就知道干活拿钱,哪知道干活要签合同,更不知道啥是《劳动合同法》。” 李保合说,2001年至2004年,自己就在一家国有企业的食堂干临时工,但那个时候不讲究什么合同,单位与职工之间也没听说要签订劳动合同。“每天日工资为13元,也没有其他任何补助和津贴,就连工作服都是自己掏钱买的。”
“2005年到2007年11月,我又到另一家国企职工食堂工作。”李保合说,“那时候,很多单位食堂都由个人承包经营,我当然还是临时工身份,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之说,既没有福利,也没有保险和津贴,只不过工资比以前稍微多了点,每天能挣到15元,效益好的时候,还能发几十元的奖金。”
李师傅接着说,“因为是个人承包,工资虽然比以前多了一点,但是如果有个头疼脑热或出个小工伤啥的,就麻烦了,根本没有享受工伤待遇这一说。”她告诉记者,当时她有一位叫李凤根的同事,在蒸馒头的时候,不慎被蒸汽烫伤,休息了将近20天;还有一位叫韩晓丽的同事,在用轧面机轧面条的时候,不慎将手弄伤,也是休息了半个多月。“他们不但没有得到任何补助,就连医药费都是自己承担的。”那时,从早上8点开始上班一直要干到晚上8点半以后才能下班,中间只有1个多小时的休息时间,我们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在12个小时以上。说起这些,李保合有些黯然神伤。
说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情况,李保合一脸的兴奋。她说:“我是2008年3月到这里工作的,一来便与邢东矿签订了劳动合同,与以前的情况相比可是好多了,现在我每天的工资有23元,如果上夜班还可以拿到夜班补贴,再加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每个月的收入比过去高多了。而且,每天的工作时间只有8个小时,逢年过节矿上还给我们发大米、白面、花生油等福利品。”说到这些,李师傅的工友们也都停下了手里的活,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起了他们的满意事儿。
李师傅越说越激动,“对啦,矿上每年还组织我们免费体检两次呢!看到这两年来矿上为职工做的实事,我们都觉得挺满足。说实在话,有了《劳动合同法》,我们吃上了定心丸,工作起来更加心情舒畅了。”
□背景链接:
维护劳动者权益任重道远
作为一部旨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法律,《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获得劳动报酬、同工同酬以及自由选择劳动争议救济方式等多项权利。
来自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信息显示,《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年来,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上升,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有所改变,新签劳动合同平均期限延长,劳动合同质量有所提高。据统计,多数省(区、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在90%以上,大型国有企业达到100%”;全国基层及基层以上工会参与签订集体合同110.7万份,覆盖企业190.8万个,覆盖职工近1.5亿人,占全国企业职工的60.2%。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20万份。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达41.7万份,覆盖职工5110万人。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实现和维护提供了有力保障。仅以社会保险为例,截至2009年9月,全国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21474万人、27399万人、12203万人、13459万人和8797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337万人、5088万人、558万人、1286万人和1022万人。
不过有关人士也表示,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有偏差、部分用人单位抵制劳动合同法实施、劳动监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等因素,《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最为突出的就是国有企业滥用劳务派遣工,甚至呈现出愈加严重的势头。劳务派遣的无序发展状态,对劳动合同法实施造成了冲击,损害了职工就业稳定、同工同酬等权利,引发大量劳动纠纷。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依然任重道远。(王娇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