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春风行动”引入反哺救助机制
当捐助人遇到突发性困难时,给予1倍以上的一次性救助
本报讯(通讯员胡大淼 张晓燕 记者李刚殷)“如果您在‘春风行动’中曾向困难职工伸出援助之手,那么当您遇到突发性困难时,‘春风行动’将给予您1倍以上的一次性反哺救助”,这是日前浙江杭州第10次“春风行动”推出的一个新举措,健全和完善了以互助互济为主要特征的捐款献爱心长效机制。
与往年相比,第10次“春风行动”的总体目标在于健全完善帮扶困难职工生活就业的长效机制,以困难救助和就业帮扶为重点,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党政、社会和媒体在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中的作用,为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作出积极贡献。
此次“春风行动”除进一步健全完善资金募集、捐赠激励机制外,还推出一系列新举措:
建立反哺救助机制,对捐款单位和个人实行反哺救助。捐款人及其家庭成员因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患重大疾病等导致生活困难时,在按规定享受“春风行动”各类帮扶救助政策的基础上,捐款人可享受到所捐款额1倍以上的一次性反哺救助;捐款单位在职职工因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患重大疾病等导致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在按规定享受“春风行动”各类帮扶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视职工困难程度可得到3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反哺救助。
健全城乡一体化帮扶机制。大力推进“春风行动”向农村和“新杭州人”延伸,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和困难外来务工人员的帮扶救助力度,逐步实现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本地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一体化帮扶救助。
落实税收减免优惠。企业纳税人向“春风行动”的捐款额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向“春风行动”捐款的个人,在交纳个人所得税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部分中扣除。
建立“春风行动爱心碑”留名褒扬制度。从第9次“春风行动”起,单位一次性向“春风行动”捐款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个人一次性捐款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在“春风行动爱心碑”上镌刻留名,以示褒扬。
完善推优评先机制。各级各部门把单位和个人参与“春风行动”捐款情况与推优评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激发社会各界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奉献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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