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为遇难矿工子女专项助学
《工人日报》(2010年01月14日 002版)
本报讯 (通讯员李永强 记者郭强)日前,黑龙江省总工会发出通知,组织动员全省各级工会及职工开展专项助学活动,为鹤岗“11·21”矿难遇难矿工在高校就读子女提供帮扶。
2009年11月21日,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特重大瓦斯爆炸事故,108名矿工不幸遇难,给遇难矿工在高校就读子女的生活学习造成极大困难。对此,黑龙江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工会系统开展对鹤岗“11·21”遇难矿工在高校就读子女的助学活动,号召职工及社会各界筹集助学资金,由鹤岗矿务局成立“助学基金”,资助正在上大学和即将上大学的遇难矿工子女。通过开展 “送温暖”、“金秋助学”等活动为遇难矿工在高校就读子女的学习、生活提供帮助。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还将为遇难矿工子女假期勤工俭学和实习、就业提供服务。同时,省总将积极协调省内外有关高校,对遇难矿工的子女免收或减收学费。
据悉,目前在高校就读的“11·21”遇难矿工子女共有15名,此项活动的开展将为遇难矿工子女每年解决学费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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