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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1月13日 星期一

卫生部澄清公立医院改革方案“搁浅”说

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就绪,已报送国务院审定 不能照搬国企改革的做法进行公立医院改革

《工人日报》(2010年01月13日 004版)

本报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姬薇)在卫生部今日召开的今年首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有关媒体报道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推迟出台是因补偿机制难定一说,国家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进行了澄清。他表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基本就绪,而不是“搁浅”,或者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出台。同时,他表示,公立医院改革不能照搬、照抄国有企业改革的做法。

邓海华表示,公立医院的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涉及的面广、影响范围大。按照中央的意见,必须按照新型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进行推进。

他介绍说,去年12月22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召开,审议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试点城市的名单。标志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基本就绪。按照会议的要求,这个方案已经由相关部门修改完毕报送国务院审定。国务院审定以后就可以立即下发执行。

邓海华同时表示,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验表明,不能照搬、照抄国有企业改革的做法来进行公立医院的改革,这样才能避免进一步削弱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他指出,公立医院改革首先要坚持的原则就是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

对于公立医院而言,国有资产只是一种手段,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和增进人民的健康才是它的真正目的。而且公立医院的资产也不是经营性资产,所以公立医院不是国有企业。

第二条原则,是必须把握好公立医院的定位。卫生行政部门作为一级政府的组成部门,承担着组织、动员卫生资源,发展卫生体系,保障和增进人民健康这样的重大责任。按照责权一致、手段服从目的基本原则,公立医院必须纳入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监管。

实行管办分开,成立医院管理局等专门的公立医院的管理机构有助于加强公立医院的治理和管理,推动公立医院提高运作绩效。卫生部鼓励各地积极探索,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督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这样的模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原则,是要正确理解和实践管办分开的原则。其中,中央的文件里已经提出了管办分开的意见。他表示,公立医院管理机构的设置方式体现了对公立医院性质和地位的一种把握,决定了公立医院将来追随和追求的目标以及遵循的行为规则。因此,一定要把握好公立医院的定位,协调好这些专门的管理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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