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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1月07日 星期一

【社评】别让好政策与百姓“擦身而过”

要让好的政策真正惠及民生,需要做好很多后续的、细致的工作。哪一项做不好、做不到位,都可能出现我们不希望出现的问题,都可能让本应得到政策惠顾的百姓与好政策“擦身而过”

□本报评论员 郭振纲
《工人日报》(2010年01月07日 003版)

本报1月6日报道了人社部官员给农民工算了一笔账,用数字告诉大家,“不退保对农民工的权益是一个保护”。另据本报1月4日报道,元旦前夕,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施前夕,深圳出现“退保潮”。仅2009年12月31日一天,深圳退保人数达到1.8万余人。一类是户口在农村的农民工,想着多带一点钱回家过年;第二类是刚出来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对新政策不了解,对养老的概念比较淡薄,觉得还是拿到钱实在,这类人占了多数;还有一类是参保较晚、年龄较大的参保人,觉得就算将养老保险转回家乡也无法享受退休待遇,所以干脆退保。

近年来,深圳等一些外来务工者集中的地方,每到年底,屡屡发生“退保潮”。如果说过去出现“退保潮”主要是政策存在梗阻所致,那么在去年底国家已经出台养老保险跨省接续政策后,仍然出现这种明显对农民工自身不利的退保现象,就值得反思了。

我们从新闻的披露中,了解到出现“退保潮”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工对于养老保险新规中“不能退保”的条文不理解,产生盲目担心心理;有些地区,城保转农保手续麻烦,很多单位不愿接收转移保险,让农民工心存顾虑;不少农民工对国家这一新政并不知情。

这一现象给了我们诸多启示。

其一,好政策出台,一定要宣传到位。业内人士认为退保是不明智的做法,“企业缴存的部分肯定损失了”,对参保人自己不利,理智的做法是转保而不是退保。而如果将农民工退保简单归结为短视、盲从,似乎并没击中要害。这里面,确实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如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真正从参保人的利益出发,及时进行实实在在的政策宣传与引导,结果也许会不一样。

其二,政策出台后的后续工作要及时跟上。养老保险接续政策中有一条硬性规定“不得退保”,这条政策是建立在参保人利益有了接续保障基础之上的,该规定不仅不会损害参保人的利益,而且是对参保人的具体保障。深圳集中退保事件反映出参保人对国家的这一利好政策仍然有一定的忧心。如果相关部门的后续工作能及时跟上,如果相关部门应对政策的执行有明确和具体的宣示,就可能打消参保人的担心和忧虑,就不会让一些“小道消息”误导农民工做出不利于自己的选择。

其三,真正实现“老有所养”,需要尽快健全完善养老保险的相关机制。比如养老资金筹集机制,养老资金转移和运用机制,养老保险资金的监督机制,养老保险的区域均衡机制等。虽然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消除了地域梗阻,但还未能彻底解决地区之间的利益纠葛。在条块分割、户籍二元分割的背景下,如何让参保人员感到心里踏实,仍然需要各相关部门付出极大努力。类似于人社部官员的这种解疑释惑,就是一种很好的做法。

归结为一点,要让好的政策真正惠及民生,需要做好很多后续的、细致的工作。哪一项做不好、做不到位,都可能出现我们不希望出现的问题,都可能让本应得到政策惠顾的百姓与好政策“擦身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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