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婚礼能继承妻子遗产吗?
《工人日报》(2010年01月04日 007版)
我与妻子李某自小“青梅竹马”,高中毕业后,为了多挣钱,我们双双离开农村老家进城打工。2008年10月,我们登记结婚。由于工作忙且没在一个城市,我们一直没有回老家举行婚礼,也没有住在一起。没想到她却在不久前遭遇意外死亡,没有留下遗嘱。李某在她工作的地方留有5万元存款。这笔钱事实上是我和她一起存了准备结婚用的。
我本打算把钱取回来,好好地给她办个丧事。但没想到却遭到她家人的阻拦。他们认为我们既没有办婚礼也没住在一起,还不是真正的夫妻,因此我无权处分她留下的东西。
请问,没有办婚礼我就没有权利处分李某留下的东西吗?
读者:韩毅
韩毅: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留下遗嘱的,进行法定继承。《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婚姻法》第24条1款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所以,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妻子死亡后,丈夫是合法继承人。
另外,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登记是男女双方结为夫妻的法定方式和条件,与是否办理婚礼以及是否同居没有关系,只要你与李某履行了法定登记手续,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
(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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