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09年12月28日 星期一

青岛法院:办了“瑕疵案”要受处分

问题严重的责任人将被撤职、辞退

《工人日报》(2009年12月28日 006版)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曾宪权)山东省青岛中级人民法院某法官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存在量刑过低问题,受到记过处分;某基层法院法官对一起符合条件的民事纠纷未在规定期限给予立案,被通报批评……今年,青岛市中院共收到了55件群众署名来访线索,通过启动快速查究机制,法院对22起“瑕疵案”的责任人分别给予了通报批评、诫勉、停职检查和调离审判、执行工作岗位等处理,其中,对3名问题严重的干警予以辞退、撤职和记过处分。

据了解,今年年初,青岛中院本着正视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要求全市法院在建立健全自查自纠、督办、监察建议、奖惩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实施了“司法巡视”制度,组成联合巡查组,对于群众来信来访有具体线索、署实名的,启动快速查究机制进行查办。向社会公布了“三条举报热线”,鼓励当事人实名举报,并规范了举报收集和办理流程。 今年以来,青岛市中院牵头对“三条举报快线”汇总的55件举报分批进行了带案巡查,对存在一定问题的案件及时督办、依法纠正存在的问题,使当事人得到满意的答复。

与此同时,青岛市中院严肃追究重大质量问题案件责任,年内共对22起“瑕疵案”的责任人分别给予了通报批评、诫勉、停职检查和调离审判、执行工作岗位等处理,其中,对3名问题严重的干警予以辞退、撤职和记过。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