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桦甸市总全面考核在职劳模
《工人日报》(2009年12月25日 001版)
本报讯 (记者黄明 通讯员朱敬友)吉林省桦甸市总工会对劳模实行动态管理,不搞劳模终身制。今年对全市在职的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进行了全面考核,有1名劳动模范被“黄牌”警告,暂时停止享受特殊贡献津贴待遇,另有1名违法劳模,已被上报授予称号机关,撤销其荣誉称号。
为加强劳动模范日常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劳动模范动态化、规范化管理新路子,桦甸市在重新修订的桦甸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中,增加了“市总工会每年应当对在职劳动模范进行一次考核”的条款。根据这一规定,桦甸市总工会今年利用4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在职的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进行了全面考核。
考核采取了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和重点询访等形式,有1名劳动模范被“黄牌”警告,暂时停止享受特殊贡献津贴待遇,另有1名违法劳模,已被上报授予称号机关,撤销其荣誉称号。通过考核,进一步增强了劳动模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了劳动模范发挥先锋作用、示范作用的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强化了劳动模范廉洁自律、遵章守纪的法律意识和公德理念,提高了劳动模范在群众中的公信度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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