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随笔】气候谈判花开待来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于19日下午在达成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后闭幕。经过2年的谈判,本次哥本哈根会议未能达成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只是在中、美、印度、南非、巴西推动下才勉强最终取得“一致”。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感谢五国所作的努力,“无法律约束力协议总比无果而终要好。”一些欧洲国家则扮演了最令人失望的角色。
有可能在50年内就会遭海水淹没的小岛国图瓦卢代表说:“我们的未来不能用钱来买,更何况一些欧洲发达国家只是尽可能指责别国,却不肯说出自己到底会出多少钱援助穷国。” 玻利维亚、古巴、苏丹等国家代表也指责一些发达国家,给自己的温室气体具体减排量设置前提为“他国减排必须达标”。他们惊叹:“哥本哈根会议距离完全失败只有一步之遥”。
世界自然基金会全球气候行动负责人吉姆·卡斯坦恩表示,经过2年的谈判,我们只能将政治意愿三大难题变成有法律约束力协议的时间,从现在挪到明年12月的墨西哥大会。
卡斯坦恩所指难题之一是发达国家未明确减排目标。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2012年~2020年)的减排目标,原本是哥本哈根会议的主要使命之一。然而,本次会议未能像《京都议定书》附件那样,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形式将每个国家的减排目标确定下来,而只是罗列了部分国家先前公布的承诺。
难题之二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与技术支持承诺未落实。发达国家只肯就未来三年的资金安排给个“画饼充饥”式的承诺;发展中国家则要求发达国家拿出GDP的0.5%~1%,也就是每年约3000亿美元来支持发展中国家。
难题之三是发达国家提出要求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减排行动“公开透明”,也就是要求发展中国家接受国际“排放认证”。这就意味着发展中国家自愿减排变成了“国际监督”下减排,从而限制发展中国家为了发展和脱贫而必须的排放空间。发展中国家难以接受。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表示,本次会议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了一步,希望能在2010年使之成为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变化协定。气候变化影响着每一个人,需要采取非常广泛的措施予以应对。有100多个国家的领导人参加了这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会议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未来摆在各国面前的有三项任务,一是争取在未来一年内实现签署一项法律协议;二是必须启动哥本哈根绿色气候基金,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三是各国就更为雄心勃勃的减排目标达成一致。
人们希望潘基文秘书长布置的三项作业能在明年顺利完成,而不是像今年这样只是“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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