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法出资为特困当事人提供食宿
本报讯(通讯员李承锦 记者肖树臣)一直以来,吃饭和住宿是困难群众进城打官司犯愁的难题,有的当事人迫于经济压力,只好住在候车室、立交桥下或法院墙角里,还有些人,为了打官司已经倾尽所有,甚至只能啃凉馒头喝凉水充饥……为避免到高院打官司的人露宿街头、挨饿受冻,河南省高院专门腾出房间,修建宿舍,安排了床位,并于近日出台了《为来省法院打官司的特困当事人解决食宿问题的通知》,为特困当事人免费提供食宿。据了解,法院专门出钱为困难群众解决食宿问题,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按照《通知》规定,今后,凡到省高院立案庭、刑庭、民庭、行政庭、审监厅、赔偿办、执行局各业务部门参加开庭、听证的当事人,因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承担开庭期间住宿、就餐的费用,可以向各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然后报由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安排住宿和就餐补助;特困当事人实行一次性补助的办法,原则上补助开庭当天的就餐费用,每天一般不超过20元;如当天庭审不结束的,可增加住宿天数和就餐补助。
“今后只要到省法院开庭、听证的特困当事人,我们一定要让他们有地方吃、有地方住。”谈及出台该举措的初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说,今年7月,河南省高院调查发现,有相当数量的当事人家庭条件特别困难,他们地处偏远,交通不便,需要提前一天出发才能赶上次日的开庭,他们无依无靠,有的只好睡在火车站候车室和立交桥下,还有的甚至连顿饱饭都吃不上,甚至只能啃凉馒头喝凉水充饥。
“群众为一件官司长年奔波,弄得家徒四壁,宁可露宿街头,也要讨个说法。那肯定是心中有委屈。我们法院不仅要为人民群众伸张正义,还要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张立勇感慨地说。
河南省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李宏伟认为,河南高院出台这样的规定,是构建和谐社会和践行社会主义法制为民服务理念的具体措施,是司法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表现,同时也能够提高法院公正办案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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