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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12月17日 星期一

甘肃连推两项新政缓解民生所急

看大病最高获助三万元 遇困境可申请两次救助

《工人日报》(2009年12月17日 001版)

本报讯 (记者康劲)得了大病,谁来为生活困难的群体垫付巨额医疗费;遭遇横祸,谁来帮助低保边缘的家庭摆脱绝境?为解民生所急,《甘肃省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和《甘肃省城乡居民临时救助试行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将同步实施,今后得病住院花费的巨额医疗费最多可得到3万元的资助,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低收入群体,一年可申请两次临时救助。

12月7日,甘肃省政府公布了这两项民生新政。

按照新的医疗救助办法,医疗救助对象的住院治疗费用或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一定数额的住院救助资金和门诊治疗救助资金,年度救助总额可达3万元。城市低保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重点救助对象,每年给予一定数额的门诊救助金。

今后,在全省城乡低保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由于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并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0%的家庭,可向县市区政府申请临时救助以摆脱困境。临时救助一般一年内救助一次,情况特殊的,经县市区民政部门认定后一年内可以给予二次救助;对因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突发性事件造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可以简化程序,必要时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直接受理。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目前全省各市州和县市区政府正在加紧制定实施细则,确保两项救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城乡困难群众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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