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政府从制度层面保障职工收入
广西区总源头参与杜绝工资负增长
以平均工资零增长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下线
《工人日报》(2009年12月12日 001版)
本报讯(记者庞慧敏)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采纳自治区总工会提出的“应以平均工资零增长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下线”的建议,发布了全区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广西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在发放薪资时执行的标准是: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的11%,上线为20%,以货币平均工资零增长为下线。
今年以来,自治区总工会密切关注金融危机下企业的经营发展和职工的收入变化,深入调查研究,源头参与制定企业工资指导线。
据自治区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7171.58亿元,比上年增长12.8%;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7.8%。2009年上半年全区国民经济各项主要指标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全区生产总值达3225.75亿元,同比增长13.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9%。
自治区总工会在仔细研究2000年到2008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情况后确认,此间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增长率为16.33%。为参与制定企业工资指导线,自治区总工会又专门召开主席办公会,认为下半年从全区宏观经济来看,企稳趋好,经济发展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因此建议“应以平均工资零增长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下线”,从源头上杜绝了工资出现负增长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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