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夯实基础抓党建 推动发展促创新
——各地推动社会组织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今年9月中旬启动以来,全国23.3万个社会组织参加了学习实践活动,按照中央统一要求和部署,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在各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全国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呈现出开局良好、发展健康的态势,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落实责任、指导有力,保证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推进
社会组织是新时期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领域。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
经民政部调查摸底统计,在民政部门登记的39.9万个社会组织中,应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社会组织为23.3万个,占总数的58.1%,其中应建已建党组织的2.56万个。
社会组织分布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数量种类多,规模大小不一,人员结构松散,党组织覆盖率偏低,服务社会能力有待增强,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这既是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难点所在,也是新时期党组织建设面临的崭新课题。
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中央确定了地方党委对于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责任,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党委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的通知》和《关于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意见》等文件,明确目标,加强领导。
扩大组织覆盖,夯实活动基础,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组织
各地坚持把指导社会组织学习调研作为基础环节来抓,注重创新方法,讲究灵活多样,理论学习与撰写心得体会相衔接,自行组织和督促指导相配套,广泛走访服务对象、会员和职工,提高学习效果。
针对社会组织普遍存在的党组织组建率低、党组织功能不明显、党员作用不突出的问题,各地从活动一开始,就将加强党建工作列入首要任务,采取多种方式,创新组织设置,扩大党的基层组织覆盖面,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突出实践特色,强化党组织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在加强自身建设中实现科学发展
各地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精心设计载体,丰富活动内容,突出实践特色,增强活动效果。
上海市把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与以岗位行动、家园行动、志愿行动为主要内容的“世博先锋行动”紧密结合起来。黑龙江省提出在社会团体中开展“献计献策服务企业”活动,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融入社区服务居民”活动,在基金会中开展“公益事业服务民生”活动。
福建省明确要求本省学习实践活动要与加强党建工作相结合;与做好纠风工作相结合;与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相结合;与加强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相结合;与促进社会组织科学有序发展相结合。(据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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