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里向20多人发诈骗短信均被识破
案犯仅“收获”一年3个月刑期
本报讯 日前,郭某被浙江省慈溪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领刑后,郭某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他本来也是短信诈骗的受害人,只是一念之差,成了用同样手法诈骗他人的诈骗犯,现在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2008年,郭某从家乡江西到慈溪打工。一次,他收到了一条手机短信,称他已中大奖。郭某毫不犹豫地按照短信的提示,给对方汇去了780元钱。结果,受骗上当了。那次经历让郭某有点愤怒,他说:“出来打工多不容易,挣钱多难呀!”可事情过后,他竟不由得有点“欣喜”,他说:“我突然蹦出一个想法:这不是快速赚钱的好路子吗?”于是,他开始研究怎么通过发短信“挣钱”了。
一天,郭某在慈溪商都市场看到了一则寻人启事,他感到眼前一亮,当即来到网吧,在网上搜索自己的“猎物”。
失踪人员丰某的家属成了郭某的第一个下手对象。根据寻人启事中的联系方式,郭某向丰某的家属发送了一个短信:“你寻找的丰某出事了,他叫我打电话通知你,详细情况尽快回电告知。”短信发出后,对方没有任何反应。于是,郭某又打过电话去,称他从老乡那里得知丰某被人绑架的消息,他可以帮忙报警,但需要5000元酬劳费用。
丰某的家属当时接受了郭某的要求,但放下电话后就开始怀疑郭某信息的真实,之后没有给他汇钱。第一次就这样失败了。但郭某没有就此放弃,他继续在网上淘寻人启事,而后发出诈骗短信。
2008年8月,天津市民秦女士的丈夫田某离家出走后在网上发布了寻人启事。郭某看到这则启事后,立即给秦女士发去短信,说田某在宁波被人绑架了,他可以帮忙联系找到田某,但要求秦女士先支付酬金1万元。多次联系后,秦女士也发现郭某谈吐异常,于是在天津报了警。
就在骗秦女士的同时,郭某又骗上了重庆的一位寻女心切的王某。王某念大学的女儿在2008年10月离校出走。2009年1月27日,郭某在网上发现了王某寻找女儿的启事,他便发短信给王某说,他知道王某女儿的下落,可以帮忙找回来,同时也提出酬金1万元的要求。
几天后,重庆的王某赶到宁波,要求与郭某见面。郭某得知他们已到宁波,事情要败露,于是要求王某先汇到他账号5000元钱再见面,并威胁说:“如不给,以后就要10万元了。”因担心女儿出事,王某迅速向警方报了案。一天后,郭某被宁波警方抓获。
据郭某交待,近一年来,他先后向20多个失踪人员的家属发出了诈骗短信,但最后都被对方识破了,直到被抓,也没有骗到分文。
(王蓓 杨丹丹 余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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