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春”系正常历法演变
“明年不宜结婚”很荒唐
《工人日报》(2009年12月07日 001版)
据新华社天津12月6日电 (记者周润健)目前,在社会上流传这样一种说法,“2010年是‘寡妇年’‘无春年’,不宜结婚”。这种说法困扰了很多打算明年结婚的恋人。为躲“寡妇年”,很多年轻人更是扎堆在今年年底结婚。对此,天文专家指出,明年“无春”系正常历法演变,不宜结婚说法很荒唐,适龄青年在选择婚期时还应顺其自然。
天文专家指出,目前我国民间通用两种历法,即公历(阳历)和农历。阳历平年有365天,闰年366天。农历平年354天,闰年383天。阳历一年中肯定有24个节气,大约每半个月逢一个节气。而农历平年和闰年的天数相差悬殊,故闰年有25个节气,平年有23个或24个节气。因为立春在岁尾或岁首,所以经常出现立春节气跑到了上一年的岁尾或跨到了下一年的岁首,这样就出现了“两头无春”或“两头都有春”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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