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09年12月07日 星期一

郑州试点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审理

36个市直部门的行政复议审理权和受理权回收

《工人日报》(2009年12月07日 001版)

本报讯 (通讯员李承锦 记者肖树臣)从明年1月1日起,郑州将陆续收回房管、国土资源、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36个市直部门的行政复议审理权和受理权,这些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交由新设立的市及各县(市、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中受理。这是郑州市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所规定的。郑州市政府法制局行政复议处工作人员表示,集中行政复议受理审理权,不仅可以有效集中行政复议资源,也将大大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按照《通知》要求,郑州市将设立市、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市、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相对集中行政复议的受理和审理权,即对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议决、分别决定(中央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除外)。其中,行政复议委员会将聘请专业人士、专家学者作为成员,参与审查重大、复杂或社会影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和监督本区域行政复议工作。

据介绍,郑州市将分两步实施完成试点工作:首先取消房管、国土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规划、工商、质监、民政、市政、卫生(食品药监)、水利等10个部门的行政复议受理和审理权,由市、县(市、区)政府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在此基础上,适时完成其他36个市直部门行政复议案件的集中审理、集中议决的试点。

按照规定,行政复议权集中到市县两级政府后,房管、国土资源等市直部门不得再直接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履行行政复议委员会或办公室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凡拖延、拒绝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上加盖印章和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等行为的,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无效,并将以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论处,交由监察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