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09年12月04日 星期一

【大众话题】当个人求偶演绎成公共事件

□刘以宾
《工人日报》(2009年12月04日 003版)

12月1日午饭时间,6名漂亮女生身穿圣诞裙装,挂着“80后企业少掌门人寻找清纯美丽校花”彩带,在暨南大学饭堂门口派发传单——据《广州日报》报道,当地两位“80后企业少东家”委托某婚姻猎头机构为其寻觅佳偶,并悄悄将“猎手”送进了校园。

择偶、求偶纯系个人私事,以怎样的标准去择、用什么方式去“求”,充分自由。但有一个底线是,个人行为不能随意演绎成公共事件。而发生在暨南大学的这一幕似乎突破了这一底线。

其一,它会产生聚众效应,可能影响甚或扰乱公共秩序。虽然这场“选妃”不是在闹市区设“擂台”,但大学校园同样是公共场所,如此一闹腾,对学校正常秩序的干扰在所难免。

其二,它会形成传播效果。现场散发“寻找清纯美丽校花”的传单本身就是一种直接传播。同时,求偶者系“富二代”,便会形成关于爱情婚姻观、金钱财富观的传播。而作为求偶的当事人,没有权利为私人目的而有意无意地去传播一些本不该传播的东西。

由此推而广之:一个社会要想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必须分清公与私。私人行为不能毫无顾忌地进入公共领域,公共行为也不能随意侵犯私人权利。

而当下,公私不分的事情时有发生,比如,一些商家为促销产品,搞一些免费赠送之类的活动,堵塞交通不说,有时甚至出现踩踏伤人事件。出现这样的问题,原因很多,比如个人行为理念的偏差、公共管理实践的混乱以及相关法律规范不完善,等等。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