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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12月03日 星期一

【有话直说】“超七成市民不报警”的警示

□黄哲雯
《工人日报》(2009年12月03日 003版)

近日,广州市社情民意中心发布2009年“社会治安状况公众评价调查”, 调查按广州市12个区(县级市)常住人口等比抽样的方法,电话访问了1033位市民。调查显示,受侵害后报警的市民仅为25.6%。

超七成市民受害不报警,想必这些“受害”并非全是恶性侵害,可能多是手机、钱包被偷等损失相对较少的案件,市民认为破案或者追回的可能性不大,便自认倒霉了。

然而,这种心态本身应该引起重视和警醒。

首先,放弃报警等于放弃了维护自身权利的机会。试想,如果警察根本不知道有违法犯罪发生,自然不会去展开侦查,那案件怎么可能被破获?不明真相的百姓便会以为天下太平,可能放松警惕。

其次,这多少也反映出了市民对公安机关工作的不信任。几年前,公安部的统计数字显示:全国刑事案件破案率仅为41.9%,这还不包括立案不实的因素。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在丢了自行车或者钱包等报警后,往往得不到回应。久而久之,人们干脆不去报警了。

如此一来,便可能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不报警的人越来越多——警察破案的线索越来越少——警察成功破案的比例和能力逐渐下降——违法犯罪分子更加嚣张——社会治安状况更加恶劣。

而要打破这个循环,不仅仅要依靠警察,还要依靠市民,即警察与市民的相互合作与信任。这才是“超七成市民受害不报警”这一调查结果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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